中估協發〔2023〕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估價(自然資源評價評估)行業協會,各土地估價機構:
根據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以下簡稱中估協)工作安排,擬于近期開展2024年度土地估價機構信用評價(A級資信)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6月7日—7月6日。
二、申報條件
(一)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土地估價機構備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2〕42號)要求,獲得行政主管部門土地估價機構備案函;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要求,建立職業風險基金或辦理職業責任保險;
(三)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實行電子化備案完善土地估價報告備案制度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2〕35號)文件要求,進行土地估價報告電子化備案;
(四)公司形式的估價機構有執業土地估價師人數7人以上(含7人),合伙形式的估價機構有執業土地估價師人數2人以上(含2人),執業土地估價師須為中估協個人會員;
(五)履行中估協會員入會手續,成為中估協單位會員1年以上(含1年);
(六)履行會員義務,按時繳納中估協會費(單位會員會費和個人會員會費);
(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尚未開展信用評價(A級資信)含首次開展但尚未完成,或已開展信用評價(A級資信)且獲得最近一次最高等級,或獲得上一年度中估協A級和準A級資信;
(八)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未因報告質量或執業行為問題受到暫停申請信用評價(A級資信)或質量約談等處罰;
(九)未因行政處罰、失信懲戒等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參評機構及個人未發現存在損害行業的行為及言論,未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等。
三、申報程序及注意事項
參評機構通過中估協網站登錄“綜合服務平臺”,點擊“信用評價”,在線填報信息并提交申請。具體申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評機構自行對照申報條件,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無法提交報送。
(二)參評機構申報土地估價報告需注意以下事項:
1.參評機構須提交在“土地估價報告備案系統”中備案的土地估價報告電子監管碼(備案號),而非本公司內部報告編號;
2.參評機構在提交報土地估價報告電子監管碼(備案號)前,需提前查看申報的土地估價報告是否存在方法備案錯誤問題,常見問題為將剩余法一備案為剩余法二、將基準地價法備案為成本法等。按照《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 18508-2014)規定,剩余法分為“評估現有不動產中所含土地價格”以及“評估待開發土地的價格”,分別對應“土地估價報告備案系統”中的“剩余法一”和“剩余法二”。如方法備案錯誤,請及時更正,并提交更正后備案的土地估價報告電子監管碼(備案號);
3.參評機構須提前查看申報的土地估價報告是否備案規范完整,避免出現估價結果報告或估價技術報告缺失的情況。
四、評審
土地估價機構信用評價(A級資信)評審分為綜合指標評審和估價報告評審,總分為200分。
(一)綜合指標評審:分值為100分,主要為估價機構基本狀況、機構業績、行業及社會貢獻三部分,中估協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按規定程序進行評審。
(二)估價報告評審:分值為100分,本次評審涉及的土地估價報告由機構從土地估價報告備案系統中自選3份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并提交的備案報告。中估協技術標準專業委員會組織專家對3份土地估價報告按規定程序進行初審、主審和會審,以3份土地估價報告的平均分為最終報告評審分數。
(三)將綜合指標評審結果和土地估價報告評審結果匯總后按照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形成本年度信用評價(A級資信)結果。
土地估價機構信用評價(A級資信)最終結果報行政監管部門備案,通過中估協網站、官方微信和相關媒體向社會推薦,并向獲得A級和準A級資信的土地估價機構頒發2024年度A級或準A級資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項
土地估價機構信用評價(A級資信)是中估協2023年度重點工作之一,也是構建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估價(自然資源評價評估)行業協會于7月7日后通過中估協網站“綜合服務平臺”填寫相關意見,打印《機構情況調查表》蓋章掃描后于7月13日前上傳,配合共同做好全國土地估價行業誠信建設。
聯系電話:鄒 如 010-62160713
劉澤超 010-6656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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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
2023年6月7日